在全省秋粮购销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胡东胜
(2009年12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秋粮购销粮食部门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维峰副省长上午在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简要总结上年度秋粮购销工作,客观分析今年秋粮购销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秋粮购销工作,以实际行动全面搞活粮食购销,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增加农民卖粮收入,促进企业扩大粮食经营、增加效益,为推动粮食流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四个问题。
一、2008年度秋粮购销取得了较好成效
2008年秋粮购销期,全省粮食行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重大部署,努力克服粮食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等难题,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政策,在全省粮食生产连续获得大丰收的情况下,实现了农民粮食顺畅销售、持续增加了农民卖粮收入,提高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效益和实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促进了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增加了农民卖粮收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主管省长带领下,经过反复调研和进京汇报,争取国家在继续对我省实行稻米入关运费补贴和玉米与水稻烘干、露天储存费用补贴等多项支持政策的同时,又出台了临时存储粮食收购等支持政策。2008年10月到2009年6月末,国家共下达我省大豆、玉米、水稻政策性粮食收购计划393亿斤,约占这三个主要品种粮食商品量的64%。在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等多项政策支持下,全省各类企业共收购粮食619亿斤,占全省粮豆商品量的97.6%,其中:政策性粮食实际收购315亿斤、占粮食收购总量的51%。按三大品种粮食商品量和农民实际出售平均价格测算,全省农民可比上年增收69.53亿元。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粮食经营,有效拓宽了农民余粮销售渠道。全省粮食行业坚持粮改市场化方向不动摇,在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发育和开拓粮食市场。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达到7638户,同比增加1769户,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627户,其他多元经营主体7011户。巩固和发展了国有粮食企业与社会其他粮食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多元化粮食经营新格局,壮大了粮食经营者队伍,有效拓宽了农民余粮销售渠道。在全国粮价下跌、政策托市的形势下,我省市场化粮食收购依然占据了半壁江山。据统计,2008年秋粮收购期,全省市场化粮食收购量占到全社会的49.3%。扩大了产销合作成果。在巩固、深化与北京、天津、上海等原有销区省份稳定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基础上,又与山东、河北等主产区正式建立了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合作区域范围拓展到13个省市。中粮集团、东方集团等大型粮食企业在我省建立了粮食加工基地,云南、陕西省与我省开展的动态粮食储备和委托代储地方储备粮数量增加到18万吨。成功举办了2009·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共达成新粮交易合同及协议184亿斤、比上届增加4%,为部分新粮找到了下家。
(三)全面加强了粮食调销,有效缓解了今年秋粮收储压力。全省上下努力克服市场粮食需求不旺、外销难度大等突出矛盾,积极开拓市场,争取和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调销计划283.2亿斤,占2008年政策性粮食收购量的89%。各类粮食企业自主经营的300多亿斤粮食实现了顺畅销售。从去年秋粮上市到今年9月末,全省仅通过铁路发往省外的粮食达到422.2亿斤,缓解了今年秋粮收储压力,支持粮食加工企业提高了开工率。
(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增强了企业实力。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努力克服收储、烘晒能力不足等困难,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积极开拓粮食市场,细化优质服务措施,努力扩大农民余粮收购量。把推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管理贯穿于粮食购销全过程,创新了经营方式,提升了经营能力,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增加了企业效益。上个粮食收购期,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392.6亿斤,占全社会收购总量的63.4 %。截至10月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1.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增利1.8亿元,13个地市和农垦总局统算实现盈利,预计年末可完成全省统算盈利的目标。
(五)加强了粮食购销组织领导,探索建立了粮食收购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动负责,大力协调推进,建立并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情况报告制和包库联络制等四项保障机制。跟踪掌握粮食购销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规范执行政策,服好务、收好粮、储好粮、管好库。加大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了粮食收购活动,保证了国家粮食政策的有效落实,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总结回顾上年度秋粮购销工作,我们取得了显著成绩,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粮食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同时,按照全面提高粮食购销工作效果、优化服务、促农增收的要求,认真分析,我们在推进粮食购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部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面推进秋粮购销工作的责任认识不足。工作组织指导不到位、措施不力,特别是个别地方存在收购秩序混乱、农民卖粮长时间排队、质价政策执行不规范等现象;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农民反映的问题不能主动及时处理,造成部分农民上访,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二是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秋粮收购准备不到位。全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后,仍有一些企业收储设施准备、业务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健全,开秤较晚,不能及时满足农民交售政策性粮食的需要。三是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业务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不能严格执行粮食统计和财务制度,导致粮食库存账实不符;有的企业仓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按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作业;有的企业粮食收储、烘晒等业务管理粗放。出现这些问题,虽然有政策性粮食收购指标分期分批下达、粮库基础设施条件差和市场化粮改后初次大规模、多品种同时启动政策性收购经验不足等客观原因,但我们作为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主动从自身责任意识和推进落实工作上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认真对待,在今年秋粮购销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国家秋粮购销基本政策和客观分析研判市场形势,增强秋粮购销工作实效性
掌握好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客观分析、研判粮食市场形势,是抓好粮食购销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我省粮食总产量将达到850亿斤以上,再创历史新高。随着经济发展增速加快、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的趋势得到巩固,粮食需求总体开始转旺,预计全国粮食供求依然是长期偏紧的态势。今年国家继续对我省实行了临时存储玉米、大豆收购等支持政策,这将更加有利于支撑市场粮价,促进种粮农民增收,同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面临参与市场竞争、掌握粮源、增加效益的考验。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粮食购销基本政策和粮食市场变化的新形势,提高推进粮食购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准确把握国家粮食购销基本政策。这次会议上,省局已将国家近日出台的四个秋粮收购文件翻印给各地。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国家秋粮购销基本政策。一是国家临时存储收购粮食品种。玉米、大豆继续实行临时存储收购政策。水稻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公布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国标三等)0.95元。二是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方式。玉米、大豆国家临时存储收购方式,由去年分期分批下达收购指标,改为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三是挂牌收购执行主体。(1)玉米、大豆国家临时存储收购政策执行主体仍为中储粮分公司,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具体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任务。(2)经省政府确定的省内符合一定资质条件和加工能力的大豆压榨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临时存储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2009年新产大豆,自行组织加工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根据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数量给予每市斤大豆0.08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省内中央储备大豆承储企业,因轮换需要收购的大豆,享受同等补贴政策。(3)南方16个饲料消费大省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地方储备粮公司和饲料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来我省按不低于国家规定临时收储价格挂牌收购2009年新产玉米,充实地方储备和企业库存。中央财政根据其收购并运到本省(区、市)的玉米实际到货数(折合标准水分)给予每市斤0.035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中央直属粮食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到我省按不低于临时收储价收购新玉米并运抵上述省(区、市)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四是挂牌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玉米(国标三等)为每市斤0.74元。大豆(国标三等)为每市斤1.87元。玉米、大豆收购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两个临储收购粮食品种收购质量均由上年的只收三等以内粮变为今年收等内品(五等以上),均执行国家新的质量标准。对玉米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只扣量、不再扣价,必须经过烘晒整理合格后入库储存;大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入库,大豆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符合等内品要求的,不扣价、不扣量。五是挂牌收购截止期。玉米、大豆国家临储收购和省内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南方16省来我省采购玉米企业挂牌收购截止期,均为2010年4月30日。六是运费补贴政策。对关内企业从我省购买并外运入关的粳稻(粳米),每市斤铁路运输补贴由去年0.06元变为今年的0.03元,铁水联运和公路运输补贴由去年0.14元变为今年的0.07元。七是国家临储粮食收购、烘干和保管费用。玉米和大豆收购费用均为每市斤2.5分,玉米烘干费用暂按每市斤2.5分,均由指定库点包干使用;指定库点名单按照企业工商登记名称确定,对由指定库点包干使用的收购费用、烘干费用要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挪用,保证企业收购需要。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为每市斤每年4分,由中央财政对中储粮总公司包干。
(二)要客观分析研判好秋粮购销形势及价格走势。从近期粮食市场运行状况和各种因素变化综合分析,今年我省秋粮购销十分活跃。预计水稻、玉米、大豆三大品种粮食市场价格将在相对高位稳定向上运行。即:水稻市场价将在每市斤1.05元或以上趋稳运行;玉米市场价将在每市斤0.74元或以上趋稳运行;大豆市场价将在每市斤1.87元或以上趋稳运行。
水稻品种。据国家粮油信息中心预测,今年全国稻谷产量约为3916亿斤,同比增加2%,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由于近年来粳稻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粳稻供求偏紧态势明显。目前我省2008年收购的54亿斤、2007年收购的28亿斤政策性水稻即将销完。近期国家拍卖储存在我省政策性水稻成交价格每市斤1.024元—1.053元。今年我省水稻总产量预计320 亿斤左右,同比增幅约5 %。普通圆粒水稻开秤价格每市斤1元左右,明显高于上年。当前水稻市场价格平均在每市斤1.06元,农民水稻余粮销售进度加快,部分地区农民水稻商品量已出售40%以上。预计这个秋粮收购期,我省水稻市场价格将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水平,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不大。同时也应看到,由于籼稻粮源充足、价格平稳和小麦产量大、库存充裕等因素制约,粳稻市场价格也不会再有大幅度上涨。
玉米品种。据美国农业部11月份预计,2009/2010年度全球玉米产量7.9亿吨,同比减少0.02亿吨;消费量8.03亿吨,同比增加0.27亿吨;期末库存略减,产需趋紧。据近日在内蒙召开的全国玉米购销座谈会上了解,全国21个省(区、市)玉米总产量约为3309.2亿斤(约占全国玉米总产量98%),同比增加46.9亿斤。加之库存较大,总体上还呈供求平衡或略有节余的格局。随着实体经济逐步复苏,玉米深加工产品需求缓慢回升,市场成交量放大。目前我省新玉米市场收购价格为每市斤0.75元(原始水分玉米每市斤0.57元)左右,同比上升0.10元。大连口岸平仓价格为1780元/吨。鉴于今年我省玉米水分大、中等品以下比例较大等实际情况,预计国家临储收购政策及销区定额费用补贴采购政策启动后,玉米市场价格将在国家临储价基础上保持基本稳定,市场购销量会大幅增加,政策性收购量会相应减少。
大豆品种。据有关方面预计,2009/2010年度全球大豆产量增幅加大。国内大豆产量约290亿斤、较上年度减少6.7%。国内大豆消费需求量70%以上依靠进口,大豆价格主要受进口大豆价格影响。近期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全球大豆消费需求量逐渐增加,石油等能源价格开始回升,生物质能源对大豆消耗增加,海运费水平也将逐步上升,进口大豆价格上涨,拉动国产大豆价格走高。目前我省大豆市场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83元左右,大连期货价突破4000元/吨(2010年5月份主力合约),北美大豆到岸价3900多元/吨。预计大豆国家临储收购政策及压榨企业补贴收购政策启动后,将会出现和玉米购销相同的局面,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齐头并进。
综合以上分析,国家对我省的秋粮收购支持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有力,秋粮购销市场比较活跃,粮价明显回升,有利于搞活我省粮食购销、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应看到,粮价高位运行,农民惜售心理也会进一步增强,粮食收购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这些情况,我们要高度重视、综合科学研判,以便提高推进和指导粮食购销工作的效果。
三、强化优质服务,规范落实政策,全面做好今年秋粮购销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秋粮购销工作高度重视,栗战书省长和吕维峰副省长都做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严格要求。我们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抢抓机遇,克难奋进,强化服务和监管,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做到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齐抓并举,促进农民粮食顺畅销售、持续增收,指导企业扩大经营、增加效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全面提升粮食购销工作效果,要认真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秋粮购销公共服务执行力,全面提高服务效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履行好全面组织推进粮食购销工作的职责,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提高秋粮购销公共服务效果。一要强化公共服务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集中抓好粮食购销组织指导服务,完善强化规范、细致、适用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全省粮食部门上下衔接顺畅,执行有力,效果明显。二要强化政策宣传。省局已印发《宣传提纲》和《新闻通稿》。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迅速大力宣传,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电话里有答。真正把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便于农民和企业及早弄清搞懂,做到家喻户晓、心知肚明,征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三要强化信息服务。切实整合、用好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市场信息采集、粮食流通统计等网络资源,强化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扩大信息服务覆盖范围,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快速、准确反应能力,提高信息服务效率和质量,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出售余粮,引导企业积极入市开展收购。四要强化技术服务。各地要抓紧完成粮食质量全面普查工作,掌握收购范围内的粮食质量,采集好样品,按新标准进行仪器检验,同时将质量信息反馈到村屯,让农民心中有数。帮助农民把好粮食质量关,防止因农民送交粮食质量不合格发生退车现象。要突出抓好农民粮食产后减损、提质增效工作,对玉米要降低水分,减少不完善粒和生霉粒;对水稻要减少谷外糙米,提高出糙率和整精米率;对大豆要低温降水,减少杂质。指导农民通过出售好粮卖好价增加收入。五要强化粮食购销组织指导服务。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各类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指导服务范围,统一组织,分类指导,搞好衔接,掌握情况,反映诉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主动加强与中储粮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方面协调衔接配合,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组织推进。加强对当地粮食流量、流向和各收购库点的接收、烘干能力的统筹安排,对每个收储库点,都要根据日接收量合理排开售粮顺序,做到农民有序均衡卖粮,避免排长队增加农民的卖粮成本。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执行政策、积极开拓市场,确保主渠道地位不动摇。要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适应新形势,用好用足政策和收储、干燥能力,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经营要齐抓并举,实施“优化服务、促农增收、丰仓增效”行动。会后,省局将下发专门方案,请各地一并抓好落实。一要严格执行政策、扩大政策性粮食收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省里粮食收购工作要求,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国家临储收购品种粮食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坚持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对各类售粮主体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不提等提价损害国家利益;不弄权勒卡,不刁难卖粮农民;及时结算粮款、收粮不打白条。要规范落实中储粮公司等挂牌收购执行主体的委托业务操作规程,对各类委托主体一视同仁,坚持优质服务,尽最大努力扩大国家临储等粮食收储数量。二要努力扩大市场化粮食经营量。要切实破除单纯依靠坐等收储政策性粮食得补贴过日子的思想观念和经营模式,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经营发展之路。要研判好市场、把握好时机,充分利用企业库房、场地、烘干、运输等设施资源,用好农发行资金贷款等政策条件,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抓订单、找下家,控制好风险,通过自主购销和代收、代储、代烘、代运等方式,全面扩大粮食经营。要切实把“2009·黑龙江粮食金秋合作洽谈会”合同落实落靠,确保更多新粮有可靠的销路。要用好水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主动衔接销区企业扩大水稻(大米)销售。加强与南方16省(区、市)来我省采购玉米企业的对接合作,尽量多承担委托收购业务,搞好收储发运等各项服务,并争取建立和扩大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各类市场化粮食经营都要做到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不积压、有效益。三要强化为售粮农民服务。要在整个秋粮购销过程中,集中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粮库评议活动。要严格落实粮食收购业务人员挂牌上岗、验质检斤、结算等环节规范化作业制度规定,切实做到规范扦样、密码验质、公开检斤,阳光操作。要坚持做到便民设施“八有”:有休息室、有开水、有农民食堂、有价格政策表、有售粮业务流程导示图、有样品台、有举报箱、有咨询举报电话。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农民咨询政策和办理业务,在库内不论首先找到谁,都要解释清楚、服务到位,帮助农民方便快捷地办理库内粮食验质、检斤、卸车、结算、出库等业务,提高收购效率。在秋粮集中收购入库阶段,各粮库都要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延长收购时间,扩大日入库量,切实做到农民粮食当日送、当日收,送粮车不过夜。宁可千辛万苦、不让卖粮农民一事为难,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四要创新经营方式,扩大粮食购销整体效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一协调指导,优化配置当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购粮客户和粮食购销能力等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扩大团队整体竞争力。已经组建大型区域性粮食企业集团的地方,要强化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分工协作、联合作战能力,切实在今年秋粮购销中完善机制、扩大经营、提高效益,巩固提高企业改革成果。其他没有组建集团的地方,要继续坚持仓储设施围着加工能力转、小库围着大库转、没有销路的企业围着有销路的企业转、非沿线库点围着沿线库点转等多种经营方式,切实巩固、扩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体经营效果。
(三)发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拓宽农民余粮购销渠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部署,强化指导和服务措施,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壮大粮食行业队伍整体实力,拓宽农民余粮销售渠道。一要进一步规范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要坚持许可条件,依法规范做好审核、监管等优质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满足具备条件的粮食经营者入市开展粮食经营的需要,不断壮大粮食经营者队伍。二要加强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宣传粮食购销法规、政策,提高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和粮食经纪人的依法经营意识,引导其依法开展粮食购销经营。要强化粮食信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各项服务,帮助多元粮食市场主体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和粮食经纪人的经营能力。三要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的联合经营。要指导社会多元主体规范开展为农户上门收粮服务,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运送粮源,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四要促进多元主体规范提高。各地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纪人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倾听多元主体呼声、反映其合理需求、帮助化解经营难题。要制定实施行之有效的行业规范,促进提高社会多元主体组织化、规范化水平。要对多元粮食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排队,选择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好的多元主体重点指导、重点支持,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发育一批经营活力强、成长性较好的新型粮食市场主体。
(四)指导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确保补贴加工取得好效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省政府确定的挂牌收购大豆压榨企业组织指导服务,切实把国家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各地要按省里工作部署,尽快把国家对东北地区大豆压榨企业收购加工2009年国产大豆补贴政策和办法传达宣传到大豆压榨企业。尽快完成对大豆压榨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加强具体业务培训指导,组织符合年大豆压榨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信誉较好、统计规范等资质条件的大豆压榨企业自愿申报。切实做到应报必报,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大豆压榨企业纳入补贴加工支持范围,让更多企业受益。二是指导大豆压榨企业积极入市规范收购和加工。督促指导省政府指定的大豆压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质价政策,积极入市规范收购2009年新产大豆,收购价格不低于国家规定临储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大豆收购质量标准,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指导企业按200天的加工能力和销售情况,合理确定收购数量规模,保证在2010年6月30日前,把2010年4月30日前收购的纳入补贴范围的大豆加工成豆油。三要切实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对指定企业的收购和加工业务跟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解决。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范填制统计台账和报表,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大豆收购和加工数据等相关统计资料,切实健全、备齐、提供申报补贴所需的各类材料、资料,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为顺利落实补贴政策奠定基础。同时,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核查补贴工作。省里将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请各地一并抓好落实。
(五)全面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各项管理,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秋粮收购旺季不仅是企业业务集中、资金支出高峰期,更是企业巩固、提高管理成果的关键时期,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指导。一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要扩大粮食经营,保持企业积极向上的经营态势,集中精力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等保障措施,扩大企业粮食经营面和粮食经营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要坚持规范经营,政策性经营,要严格执行政策及合同规定。商业性粮食经营,要准确把握市场行情,积极扩大委托经营、理性开展自主经营,防范经营风险,不恨厚利、不赌后市、不盲目跟风抬价抢购。全面加强粮食收购、烘干、储存、销售等各项业务费用支出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各类粮食经营均不得发生亏损。要严肃财经纪律。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必须依法入账、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决不允许搞资金、项目、效益体外循环。要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审计监督,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二要加强企业仓储规范化管理。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所有企业职责岗位、业务环节不留死角。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坚决整改,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加快企业仓储设施设备和管理手段等各方面信息化改造步伐,强化各项管理工作责任可追溯性。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三要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各地要对上半年粮食清仓查库中发现的一些企业粮食库存账实不符和落实粮食统计、财务制度、仓储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严格彻底整改。要严肃粮食库存管理责任制度,真正实现靠制度管粮、管事、管人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要强化粮食库存管理的常年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粮食库存管理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库存各类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数量和质量安全。
(六)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好秋粮购销市场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依法履行好对全社会实施粮食流通监管职责,为秋粮购销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一要严格落实粮食购销市场化基本政策。坚持常年常时放开粮食购销市场,支持和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粮食经营,促进粮食市场公平竞争。严禁以各种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为粮食顺畅流通创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二要加强对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开展国家临储等粮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各类粮食收购网点的玉米、大豆挂牌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检查。对承担国家临储粮食收购任务的库点,重点检查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质价政策执行情况;对指定的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省内大豆压榨企业和省外玉米收购企业委托的收购库点,重点检查执行以不低于国家挂牌价收购当地农民新产粮食的政策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严肃查处违反政策从现有库存陈粮中划转或移库和限收拒收农民符合质量标准的临储品种粮食、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害农民和提级提价损害国家利益等问题、案件。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种粮农民。三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粮食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主动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案件。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严肃处理。同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粮食收购工作,组织乡镇、村、农场干部驻库监督,协调解决粮食收购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要规范粮食经纪人的粮食经营行为。要加强对农村粮食经纪人收购农民粮食和倒运粮食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与粮食经纪人合谋串通、内外勾结排挤种粮农民直接交售粮食的问题,严厉打击粮贩子和中间倒粮人控制粮食收售、盘剥粮农、扰乱收购市场的行为。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粮食经纪人信用体系,支持依法经营、优质服务的粮食经纪人加快发展。五要加强粮食流通统计监管。督促指导粮食购销、加工等各类粮食企业及时准确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统计数据和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较大规模粮食加工企业和省外粮食收购企业及其委托库点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指导。切实为扩大粮食流通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提高秋粮购销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效果
抓好秋粮购销是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与其他粮食重点工作密切相关,也需要用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效果为其创造有利条件。现在到年底仅剩不足一个月时间,要全面完成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还需付出艰苦努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兼顾,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在突出抓好秋粮购销的同时,确保全面提高企业改革、经营管理和产业发展等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效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当地粮食购销工作的职责,迅速认真传达国家政策和省里部署,给当地政府当好参谋,把粮食购销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重要日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加大当地粮食购销组织推进力度,落实好重点任务。要跟踪掌握当地粮食购销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粮食收购中遇到实际问题。特别要加强对当地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指定库点的管理,确保按政策规定收好粮、管好粮、不出现任何问题。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社会公信形象。
(二)要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要对省局年初部署的六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七项重点预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保障措施。省局将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各地粮食部门要与省局调研活动搞好衔接配合。
(三)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各项政策、制度规定,地方国有粮库一律不许随意对外出售、处置。中储粮公司上收、托管粮库,必须严格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黑龙江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建设有关意见的复函》(黑政办函[2008]28号)和省局黑粮行字[2008]70号文件规定执行。国有粮库资产置换、改变设施功能和变更企业隶属关系的,要逐级上报省粮食局审批。对未经省粮食局批准,擅自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出售、整体置换、产权转让、变更企业隶属关系的,必须进行纠正,并追查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已经发生上收或托管的15个国有粮库的县(市)粮食局要将情况调查清楚,年底前逐级正式报告省局。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针对秋粮购销期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时间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特别要加强收购现场的综合治安和安全用电管理,重点防止发生火灾、粉尘爆炸和人身伤亡等各类事故。要杜绝发生仓内粮食超过设计高度和容量的现象,保证包装粮垛稳固,防范倒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防止发生化学药剂丢失、泄漏事故。
(五)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制,对秋粮购销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认真及时解决,当地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消极放挺、瞒而不报,贻误问题的解决和激化矛盾。哪个地方由于组织领导不力,发生影响秋粮购销顺利进行的严重问题,就追究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驻各级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同志们,做好秋粮购销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活跃,促进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推动下步粮食流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提振信心,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拓奋进,扎实工作,确保今年秋粮购销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