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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粮明传〔20099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局直各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09]42号)精神,确保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两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局直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万无一失。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是秋粮收购过程中的烘干、运输和甲型H1N1疫情防控以及火、电、气、盗等问题,要细致排查,不留死角,认真治理,清除隐患。三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四要制定预案。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切实落实责任,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启动,控制局面;严格值班值宿和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力量,对事故易发和多发的重点部位、重要目标要设专人死守。 

二、继续加大粮食购销工作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当前秋粮收购工作的新形势,审时度事,不等不靠,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两手抓”,在元旦后、春节前掀起粮食收购工作新高潮,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企业丰仓增效。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除采取常规新闻媒体宣传外,要组织机关和收购库点干部职工,采取走村串户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农民适时适价卖粮。二要加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检查和解决政策性粮食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坑农害农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要与辖区中储粮分公司直属单位及农发行搞好工作配合和协调,主动沟通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局直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职工节日期间的物质文化生活,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帮扶捐助活动。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离退休和困难职工家中,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能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局直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各级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粮食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