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调查白酒生产企业
转化用粮等相关情况的通知
黑粮法规〔2010〕5号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
为做大做强我省粮食流通产业,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全力推动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省领导要求,现对全省白酒生产企业转化用粮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请你们对本区域内白酒生产企业按企业类型,即规模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企业、规模以下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三种类型进行登记填报,县(市)粮食局于1月20日前将情况上报市(地)粮食局,市(地)粮食局汇总后务于1月30日前报省局法规监督处(邮箱fgjdc@126.com),并附具体上报企业的情况。
此项调查是粮食行业新涉及的工作,情况复杂,请各地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摸清底数,分析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为省局推进工作和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附件:2009年黑龙江省白酒企业生产成本情况调查表
黑龙江省粮食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