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黑龙江省粮食局 胡东胜
(2010年1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省是粮食主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战略基地。2008年,全省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粮食总产达845亿斤,粮食商品量633.7亿斤。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全国粮食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严峻形势下,国家及时出台了包括临时储备收购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支撑了我省粮食收购价格,有效解决了我省粮食价低卖难问题,通过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我省粮食收购总量明显增加,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在上个收购期,全省各类粮食企业共收购农民余粮632亿斤,同比增加136亿斤,增幅达28%。其中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314.7亿斤,占收购总量的50.8%。政策性粮食收购,给农民增加了收入,按三大品种粮食商品量和农民实际出售平均价格测算,全省农民可比上年增收近70亿元。同时增加了国家宏观调控粮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七个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和农民增收问题,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并听取全省粮食收购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几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粮食局、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农发行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粮食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各地方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粮食收购工作,为全省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我局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客观分析我省粮食购销形势的基础上,于秋粮上市前召开了全省秋粮购销工作会议,对全省粮食购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后,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先后召开了粮食收购工作汇报会、秋粮收购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紧急会议,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及时下发相关文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了全省上下认识一致、行动一致。
三是参谋协调到位。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国家明确中储粮公司是执行主体,但我们不等不靠,主动承担工作责任,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将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经常深入委托收购库点监督指导工作,对收购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解决粮食收购中的具体问题。我局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粮食收购联席会议,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情况,合力推进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从各市县粮食产量、质量到收储库点的布局,我们都主动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进行沟通,提供基础数据,为合理安排收购库点,下达收购计划,及时启动和各项收购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基础;主动协调省农发行按政策及时审批和提供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为我省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出台后,为了使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政策,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发《粮食收购政策新闻宣传方案和要点》和《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提纲》,并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了舆论宣传与监督作用,做到了“四有”,即: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字、电话里有答。据统计,在整个收购期,我局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台作节目20余次,在省电台作节目30余次,接受国家和省内报社采访30余次,接听农民电话咨询5000余人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设立并公布了粮食收购咨询电话,接受农民政策咨询,协调解决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通过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使全省农民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客观判断市场变化,适时、适价销售余粮,增加了卖粮收入。
五是组织落实到位。针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后出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建议,分阶段抓好了粮食收购组织工作。特别是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纪检监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打击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助维护农民送交粮食的秩序。同时,要求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粮食收购组织工作,多开卸粮口,增加日接收量,延长收购时间,尽量减少农民等候时间,并为送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使政策性粮食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确保了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信息服务到位。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保障措施,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组织化程度和快速、准确反应能力,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客观反映和发布粮食供求、质量、价格、政策等。针对复杂多变的粮食市场形势,为及时掌握全省农民余粮销售进展、政策执行和市场变化动态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我局在秋粮上市后即实行了农民余粮销售进展情况、农民出售价格变化情况周统计、周报告制度,并形成《粮食收购进展情况专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增强了粮食收购组织指导的针对性。
七是监督检查到位。为更好地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行政策、宣传政策以及指导企业、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的职能,我局部署各地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中建立领导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情况报告制和包库联络制等四项工作保障机制,并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粮食收购活动,依法查处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为政策性粮食收购创造良好环境。
认真总结上年度粮食收购工作,我们体会到:
一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必须依靠国家的大力支持。我省粮食一季生产、集中销售,铁路运输又处于末梢,粮食收获后农民急于出售还贷,加大市场流通压力,尤其在全国粮食丰收的情况下更为突出。为解决我省农民“卖粮难”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粮食收购以及稻米运费补贴等一系列对我省的支持政策,保证了农民余粮顺畅销售,促进了农民增收,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了打造“国家可靠大粮仓”的信心,为全省粮食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必须依靠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政策性粮食收购,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而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只靠粮食部门难以做好此项工作。如去年我省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一度出现的农民排长队、秩序混乱的问题,如果没有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没有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就不会顺畅进行。
三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必须依靠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中储粮分公司、粮食部门、农发行必须协调一致,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委托库点布局上、下达收购计划指标上、收购资金供应上达成一致意见,合力组织实施,避免出现因满足不了农民卖粮需求,造成上访告状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必须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以来,每当粮食供求紧张时,社会多元主体争相抢购粮食,国家很难掌握宏观调控粮源,粮食供大于求的时候,社会多元主体因无利可图,纷纷停止收购,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就责无旁贷,承担起重要的责任,宁可牺牲企业利益,先将农民粮食收购入库,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去年,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大部分企业都克服种种困难,筹集资金完善仓储设施,努力改进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卖粮需要,做好了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起到了国家掌握调控粮源的作用。
五是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的怎么样,关键要看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不断地深入收购企业监督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而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
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09年,在灾情较重的情况下,我省粮食仍实现了大丰收,总产量超过850亿斤,再创历史新高。下一步,我们一定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全力抓好2009年粮食收购工作,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工作效果,促进农民余粮购销顺畅,增加农民卖粮收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好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