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
收看“行风热线”节目的通知
黑粮办发〔2015〕75号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纠风办《2015年“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2015年11月20日8:00—9:30时,省局领导、机关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哈尔滨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负责同志将走进省电台新闻广播《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听取广大群众对全省粮食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要求、投诉和咨询,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届时,龙广新闻台(AM621/FM94.6)对节目进行现场直播,黑龙江公共频道择日录播。这次直播节目是对全省粮食系统践行“三严三实”、深入转变作风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优化粮食系统发展环境、提升粮食部门依法管粮、科学管粮能力的良好契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持续推动全省粮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收听、收看,节目直播时可能随时连线地市,就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各地要做好准备工作,保证电话畅通。对于广大群众反映、举报、投诉和咨询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对举报、投诉人进行反馈。
二、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省纠风办政风行风监督员将进行逐一回访,对回访中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将召开汇报会进行督办。对于省纠风办确定的典型问题,省局将组成调查组或责成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记者将跟踪采访,采访录音将在12月7日8:00—9:00时的“行风回音壁”节目中播出,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各类问题。
三、问题处理后要分别填写“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附件1)和“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附件2),于12月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报驻省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451—53601875;传真:0451—53601105;电子邮箱:cz198805@163.com)。
附件:1.“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2.“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附件1
“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承办机关公章:
投诉人姓名: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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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承办机关时间: |
处结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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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反映问题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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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关领导批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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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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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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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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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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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承办机关公章:
咨询人姓名: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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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承办机关时间: |
处结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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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咨询问题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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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关领导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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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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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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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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