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和“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
黑粮办发〔2017〕98号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3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坚决防止“两节”和“两会”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当前,全省粮食行业正在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黑粮办发〔2017〕90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秋冬季安全储粮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黑粮办发〔2017〕78号)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近日国家和省里就做好安全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78号)、《关于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7〕80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7〕38号),各地要统筹安排,认真梳理,查缺补漏,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地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里文件部署,切实结合本地本企业安全工作现状,包括人员状况、设施设备状况、安全培训演练状况等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准确记录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风险实行警示监控、限期整改、跟踪消号,明确责任、督办整改。采取超常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两节”和“两会”期间粮食行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加强值班值守和培训教育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对脱岗、漏岗、睡岗等不履职不尽责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 节前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保证教育效果。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地要把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按黑粮办发〔2017〕90号要求及时上报。
联 系 人:安耀辉 联系电话:0451-53643379
节假日值班电话:0451-53609754
黑龙江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29日 |